ISO 10816-6:1995,發布日期:1995-12
以下說明是根據ISO 10816-6:1995
此一標準是用以評估額定功率超過100kW的往復式機器
說明:
1. 往復式發動機,如內燃機和壓縮機
2. 此種運動產生的振動高於旋轉機械的振動
3. 量測振動單位:加速度,速度和位移的RMS值,建議頻率範圍:2~1kHz 測點說明:
舉例:
1. 輸出端右邊安裝端面y向:R1.1y
2. 輸出端左邊曲軸高度中部x向:R2.2x
往復式機器可根據它的型號,用途,尺寸,形狀,彈性或剛性支撐以及轉速劃分幾類如下表。
A:新的設備
B:可以不受限制地長期運行
C:不適合長期連續運行。通常,機器可以在這種情況下運行一段時間
D:通常認為該區域內的振動值足以導致機器損壞
以上資料參考來源:國際標準化組織(ISO) https://www.iso.org/home.html
如有錯誤地方以國際標準化組織(ISO)公布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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